为了方便纳税人掌握公司所得税率,及时体验税收优惠政策,上海快易办小编总结了企业所得税的常见税率和适用企业,希望您帮到您。
一、基本税率25%
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小微利公司
小型微利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征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纳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征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纳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
3、适用15%的税率
1.高新企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1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领先型服务企业
对经认定的技术领先服务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15%。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将技术领先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到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平潭综合试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
自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31日起,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所得税减征15%。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福建平潭综合试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9号)第一条、第五条。
4.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
鼓励工业企业实际经营
自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31日起,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际经营的鼓励性工业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15%。
本条所称鼓励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产业目录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第一条、第四条。
5、鼓励西部地区的产业
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减征15%的税率。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西部地区鼓励工业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15%。本条所称鼓励工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工业目录》规定的工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企业所得税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继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
6.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
临港新区重点产业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在新区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航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际生产或R&D活动的合格法人企业,自成立之日起5年内减征企业所得税15%。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第一条、第四条。
7、从事污染治理的第三方公司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公司减征企业所得税15%。第三方预防企业是指受污染控制公司或政府委托,承担环境污染控制设施(含自动连续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的公司。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关于污染治理第三方公司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4、适用10%税率
1.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行业
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产业从盈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继续每年减征企业所得税10%。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名单。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第四条、第十条。
2.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征企业所得税10%。
也就是说,如果非居民企业在中国没有设立机构或场所,或者虽然设立了机构或场所,但取得的收入与其设立的机构或场所没有实际联系,应当就其来自中国的收入纳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