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注册合伙企业的优缺点
第一,注册合伙企业的优点:
虽然公司是现代社会最常用的企业组织形式,在快速筹资方面显示出很强的能力,但合伙制度仍然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占有一席之地,其优势如下:
1、合伙人数较少,且有特定的人身信任关系,有利于合伙决策和合伙事务的实施。
2、合作伙伴共同决定合作经营事项,共同执行合作事务,也可以委托其中一人或几人经营。
3、合作伙伴一般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比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承担更多的投资风险,但根据风险与收益联系的基本原理,该设计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合作企业更容易获得交易对手的信赖,获得更多的商机,降低交易成本
第二、合伙企业在上海的缺点:
1、由于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人不太了解的人一般都不敢入伙。
2、虽然连带责任理论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会。如果一个合伙人有能力偿还整个企业的债务,而其他合伙人甚至没有能力偿还自己的债务,按照连带责任,这个有能力的合伙人应该偿还企业所欠的所有债务。
但如果他这么做,再去找其他合伙人要回自己垫付的债务就麻烦了,所以,他不会这样独立承担所有债务,也有可能连自己的那份都等着大家一起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