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过程,往往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如果你的商标注册申请失败了,以下六个原因可能是关键。让我们跟随上海商标注册的专家一起来看看!
1. 商标申请违规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申请注册为商标:与国家标识、地点标志或特定建筑名称图形相同或近似;与外国标识相同或近似(除非得到外国政府的同意);与政府间国际组织标识相同或近似(除非得到组织同意或不易误导公众);与官方标识或检测标志相同或近似(除非获得授权);与“红十字”、“红新月”等标志相同或相似;具有民族歧视性;夸大宣传具有欺骗性;对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害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2. 缺乏显著性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商标只是产品的一般名称、图形或型号;
- 商标仅直接描述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
- 商标缺乏显著的特征。
这些商标都不能注册。商标应当作为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具有明显的特征才能被注册。例如,生产香水的公司不能以“香水”作为商标名称,因为它是产品的一般名称,缺乏显著性。当然,对于显著性的评判也是十分复杂的。如果商标因“缺乏显著性”而被驳回,可以提出驳回复审。
3. 遭遇异议
商标局的工作人员并不能百分之百保证商标审查没有问题,为确保公平和平等的原则,设立了三个月的初审公告期,其他企业或个人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你的商标受到质疑,最常见的原因是与其他商标相似,提起异议的可能是你的竞争对手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积极进行异议防御,并提供有利证据材料,这对商标局做出异议裁决会有很大帮助!
4. 与著名商标冲突
著名商标是由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依据企业申请正式认定的一类商标,其在公众中享有广泛的知名度和高度声誉。
著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不仅涵盖相同或相似商品或服务,甚至在申请注册或使用不同产品时也禁止注册或使用。因此,著名商标享有广泛的独占权。如果商标与著名商标发生冲突,商标注册很可能受阻!
5.商标注册晚了一步
商标注册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过程,始终坚持先申请为主、先使用为辅的原则。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两个或多个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应优先审查并公告先申请的商标;如果在同一天提交申请,则应优先审查并公告先使用的商标,驳回后申请的商标不予公告。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假设有两个人在几天内申请了同一个商标,先申请的商标可以成功注册;如果在同一天申请,先使用的商标可以成功注册。由于商标查询存在盲区期的限制,无法进行在线搜索,因此建议尽早注册以增加成功注册的机会!
6.类似于其他商标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已在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或初步批准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将被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这个规定强调了“相同或相似”,使许多人感到头疼!如何判断商标的相似性?如何避免商标的相似性问题?不同的审查人员对相似性的判断可能会有所不同,这导致了对于同一商标的审查结果可能存在差异。如果您的商标因为相似性而被商标局驳回,您可以向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并为您的商标进行辩护。
商标注册并非一帆风顺。在提交申请之前,要做好充分的检索工作,尽量避免因为相似性或缺乏显著性等原因导致商标被拒绝。如果商标申请被拒绝或遭到反对,应及时有效地处理。